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艾克江等43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艾克江等43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磐宇律师事务所 艾克江
陕西智骏律师事务所 刘 旭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赵生龙
陕西茂兴律师事务所 黎丰源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支嘉哲
陕西睿言律师事务所 路迎迎
陕西秦石律师事务所 任琼新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林 悦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孙瑞堇
上海兰迪(西安)律师事务所 牛江铎、马 驰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筱彤
陕西博秦律师事务所 耿棠丸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王丽姣
陕西锦嘉律师事务所 王 琪
陕西正纲律师事务所 高 聪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赵红玉、申一萍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小红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魏 涛、程俊峰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王婉琪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李杰梅
陕西策捷律师事务所 许仁豪
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 冯一帆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赵亚洁
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 孙 傲
北京市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 颖
陕西犀首律师事务所 索宇鹏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 周玉荣
陕西七录律师事务所 孙 锐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樊治验
陕西厚往律师事务所 沈晓芳
陕西萃泽律师事务所 张小榕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 史国蕴
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 杨柯旺
陕西林恩律师事务所 郑 韵
陕西乐思律师事务所 邓 菲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蔡宏泽
上海市汇业(西安)律师事务所 陈德军、王润杰、宋 晶
上海市海华永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陈嘉杰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