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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06-04 09:5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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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安全厅:

你厅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延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认为你厅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

一、《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延续,期限为5年,自2024325日起至2029324日止。

二、准予延续机构名称为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司法鉴定中心。

三、准予延续机构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5号。

四、准予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王晓东,机构负责人为陶佳

五、准予延续鉴定业务范围为文书、痕迹、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六、准予延续赵尚、贺永、王斌、赵睿等4人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准予延续贺永、王斌、崔媛、赵睿、曹冠男、张蕾等6人痕迹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准予延续丁勇、温九法、张晓燕、付永计、曹冠男、张蕾、李泰国、刘文祥、师成全、谢宏斌等10人文书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准予延续陶佳、黄金、王鲲鹏、刘军、何富强、王建洲、张峰、陈旺、李兵、王学朝、王斌、孙永勃、王振伟、魏琳、陈晖等15人声像资料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请你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并交回旧证。

 

 

                  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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