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王千惠等54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王千惠等51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王千惠、郭 哲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 琛
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 许海琛
陕西观由律师事务所 王艺霖
陕西晅国律师事务所 张 怡
陕西东瑞律师事务所 张 琪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杜 勇、邵文秀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徐 璇、樊欣宜、孙 倩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曹 辰
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 陈虹伶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江涛
陕西宏思律师事务所 惠旭涛
陕西宣齐律师事务所 鲁晓晨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杜娟娟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李会斌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新宇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田浩旭
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 杨 静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舒锦华、刘许泽园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刘金玉、齐小艳
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 梁 超
陕西丰瑞(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贺涵子
北京冠领(西安)律师事务所 白 鹤
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 魏宏宇
陕西群鑫律师事务所 寇梦宇
陕西联诺律师事务所 张嘉轩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 张 鑫
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 李翊颉
陕西毕达律师事务所 李子昕
陕西诗朗律师事务所 许 莹
上海市汇业(西安)律师事务所 梁瑞娟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朱琳玉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 靖
陕西时代建功律师事务所 张若森
北京市中盈(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 恪
陕西玄凯律师事务所 杨浪华
陕西凯真律师事务所 李 雪
陕西固伦律师事务所 黄宏涛
北京市嘉源(西安)律师事务所 胡仕炜
陕西迦恩律师事务所 赵 越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 江嘉博
陕西兰坊律师事务所 王 晨
陕西众致(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刘明玉
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静怡
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 赵 婷
同意为吴芳等3人颁发兼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吴 芳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孙 迪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柏 彬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