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王雅娜等5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王雅娜等5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旭能律师事务所 王雅娜
陕西德齐律师事务所 郭红艳
陕西屹立律师事务所 李 星
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 孙 毅
陕西富华律师事务所 李海锋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