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刘灿等41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为刘灿等39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刘 灿、柏露露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邓亮亮
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 成 雯、张连生、张海燕
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 姚佳伟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潘 丕
陕西博纳律师事务所 张惠佳
陕西正宜律师事务所 易芳红
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 胡姣姣
陕西森淼律师事务所 杨 豆
陕西科健律师事务所 贺红霞
陕西正舵律师事务所 姜 溪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刘 盼
陕西聿久律师事务所 高维维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 杰、聂义杰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李 扬
陕西创迪律师事务所 袁 刚、石梦豪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郭 凯
陕西智聪律师事务所 王吉平
陕西百望律师事务所 张雯婷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刘思雅、路雪莹
陕西方新律师事务所 岳方婷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徐云凤
陕西方正时代律师事务所 刘 鑫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于熠琛 、雒明杰
北京冠领(西安)律师事务所 宋海龙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靳佐峰、范宜宜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 樊英男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谭小雨、姜超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谷 恒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党 楠
同意为陆曦等2人颁发兼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陆 曦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 樊新红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