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杨博等31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杨博等31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杨 博、白 露
陕西正舵律师事务所 李艺博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孙 明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刘 蕾、贾 茜、王 馨、胡 炼
陕西睿言律师事务所 杨 祯
陕西奉远律师事务所 张晋铭
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武 莹
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 张毓兰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曹 琪、何艳宁
陕西秦创律师事务所 张俊峰
陕西创迪律师事务所 张菊茹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惠婉婷、吴昱璋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肖 丹、尚文竹、陈 颖
陕西唐都律师事务所 王 乐
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 金和平、代玉丽
陕西树理律师事务所 汪志繁
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 王梦芸
陕西大宽律师事务所 许乾昆
陕西华飞律师事务所 王 雯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鹏飞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魏宏东
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 焦 毅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