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申报的关于注销陕西未来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的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
一、准予注销陕西未来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所。
二、准予注销魏红兵、赵德旺、杜月鹏、杨凯、刘小轩、冯敏等6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交回《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司法鉴定专用章。
陕西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