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廖延依文等7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廖延依文等7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浩策律师事务所 廖延依文
陕西炳辉律师事务所 王 红
陕西恪是律师事务所 甘昀仟
陕西恰明律师事务所 张 萌
陕西畅融律师事务所 吴 霞
陕西同州律师事务所 周尚书
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 赵学贤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