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凌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基层疾控体系建设的建议》(第478号)收悉,现结合职责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我厅按照国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规定,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管理等职责。针对安康等9个市疾控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服务保障,并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逐一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已发放行政执法证件500余个。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明确执法主体及职能职责的建议,为切实服务保障好我省疾控领域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工作,我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同级疾控机构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申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助力提升执法质效。
二是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作用,会同机构编制、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开展调研,认真研究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
三是加快《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崔建 电话:029-8729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