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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7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08-07 16:0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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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要求的建议》(第7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行政执法工作,我厅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监督。

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您的建议后,我厅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即转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其对建议所指执法问题逐项进行自查,结合文中具体建议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将有关情况按要求函告我厅。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证据固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要求,完善能源领域行政处罚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工作台账,确保证据固定更加规范全面,同时加强对于证据固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持续抓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将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全面加强执法培训,定期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参加执法人员培训班及在线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实务能力。三是强化工作交流。建立健全能源领域行政执法交流机制,在年度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月度全省发展改革形势分析会议、年度全省能源工作会议以及全省能源领域各有关专题会议中,加强对行政执法有关内容的学习传达,鼓励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进行案例分享和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查漏补缺、对照提升。

省应急管理厅采取的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推进。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研判”要求,每周对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汇总,通过对“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典型案例报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执法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突出问题。以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为导向,以省纪委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省司法厅开展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聚焦制约执法不想、不会、不敢、不愿等现状,全面总结梳理近年来经验做法,建立交叉执法、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破除制约行政执法效能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政治建队为引领,扎实开展省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年度复训,指导各市做好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年度复训和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形成贯穿全年的教育培训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强化科技赋能,规范取证工作。发挥科技赋能作用,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监管实际,在足额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的基础上,对确有需要的行业领域监管人员配备红外相机、激光测距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装备,强化证据固定手段,为规范有效开展取证提供保障。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履职尽责。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规定,对存在履职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等问题的执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和纪检监察衔接工作机制,守牢执法办案廉洁底线,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我厅将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考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围绕您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重点关注、督促两单位相关改进措施落实。

感谢您对我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621


 (联系人:夏云峰      话:87294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