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对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3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19-12-05 08: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别:B

签发人:李艾平



韩永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扶持我省法律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关注,同时也真诚地希望您以后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促进我省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近年来我省律师工作发展简要情况
  近年来,我省律师队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法治、服务大局中凸现作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律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等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三年来,我省律师队伍人数每年以平均10%的比例快速增长,2018年11月全省律师人数首次突破万人,成为西北唯一律师人数超过万人的省份。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592家,律师10271名,党员律师2771人,2018年全省律师共办理案件154626件,收费13.7亿元。
  二、近年来我省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成效
  一是我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提升。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律师行业通过建立独立支部、联合支部、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律师队伍结构日趋合理,形成了以专职律师为主体,兼职、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为补充的执业律师队伍。
  二是我省律师在服务法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深化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助力民主法治建设。在省高院、最高院六巡、省检察院和各级政府信访接待大厅选派律师值班,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我省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为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法律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个十条措施,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我省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展现新作为。从2016年开始,积极推行一个村(社区)选派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2018年8月底,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省全覆盖,共有8690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
  五是我省律师在公益服务中展现新作为。成立了专门性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组建陕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有力满足了困难群体的法律需求,维护了公平正义。
  三、吸收建议内容推出扶持我省律师法律服务业新举措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扶持我省法律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建议切合我省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律师队伍建设、律师行业规范管理、律师业务拓展创新、律师服务民生保障、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将建议内容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落实。
  一是鼓励引入高端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人才。充分发挥我省作为内陆型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简化行政许可手续,缩短行政许可时间,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和青年律师成长提供政策支持。把握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选址西安的重大机遇,加快研究制定扶持我省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政策。联合省高院制定推出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明确律师调解效力认定,有效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
  二是出台引进国外律师机构和人才政策。借鉴广东、上海等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港澳律师与我省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的实施办法,鼓励和引进国外知名品牌律师机构与我省律师事务所合作发展。支持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资律师事务所。积极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贸促会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引进律师机构政策和经费扶持政策,让引进人才进得来、留得住,事业有发展,成为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升级的新推动力量。
  三是注重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扶持。建立青年律师关怀机制,在律师协会会费收取上、在业务培训上、在评优树先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青年律师成长创造条件。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国家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制定符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特点的纳税政策和办法。同时,加强律师劳动权益保障,确保律师事务所依法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是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律师驻公检法值班、律师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事项。借鉴四川、深圳等地做法,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服务“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才引进、律师服务我省企业人员走出去等经费补贴,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政策,推动我省律师法律服务业改造升级,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4月17日

(联系人:倪远伟,电话:8729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