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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 585 号
时间:2018-06-25 08:2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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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85 [ ]

代表姓名

张芨得

代表证号码

320

选举单位

渭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714100

通讯地址

目: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法制道德教育建设多功能培训中心的建议

建议小组意见

拟请 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财政厅 办理

负责人:

大会秘书处

议案建议组意见

同意

负责人:

大会秘书处交办意见

负责人:


联名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人

代表姓名

代表证

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冯勇军

289

渭南

赵英山

329

渭南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法制道德教育建设多功能培训中心的建议

内容:

  加强农村法制、道德、文化教育和治理,杜绝青少年误入歧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农村孩子营造一个便利的人文环境,是社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迫切要求和需要。建议:1、首先由财政、宣传、文化等部门划拨专门经费,修缮村级的“多功能培训学习大礼堂”,完善其设施设备,为村民提供一个温馨的活动场所。使农村时时方便专家培训、经验介绍、技术推广、文艺表演,模范表彰等项活动的开展。倡导恢复农村传统的、人们喜闻乐见的戏曲表演、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比晒活动。从而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杜绝各类不良风气的侵蚀。也为孤寡老人排除寂寞。2、宣传、公、检、法、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充分利用“多功能的培训学习礼堂”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传送科技知识、加强警示教育,科普健康知识,弘扬传播正能量,使村民逐渐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风尚,自我拒绝不良风气的侵蚀,推动和促进国民整体素质和思想境界的提高。建议省政府协调文化厅等部门出台研究落实资金的相关政策,早日实现农村发展经济,科普知识,道德提高,方便群众,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司法厅复函 (复函日期:2018-04-20)

别:A

签发人:师建平

陕司函〔201866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芨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法治道德教育建设多功能培训中心的建议》(第5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法治教育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答复工作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进行调研,从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出发研究和解决建议所涉及的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2016年,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在全省启动实施了“七五”普法规划。“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以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用贴近群众生活,贴近基层实际,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回应群众关于法治建设的关切和期待,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农村是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教育工作更是基础中的基础。

自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以来,全省基层农村、社区以法律进农村、进社区为主要形式,不断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竭力充实农村、社区法治宣传图书室(图书角)建设,把普法机器人、新媒体普法游戏平台引入农村、社区法治宣传室,充分运用传统加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在延安市黄龙县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试点,投入专门资金,建立全省首个县级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打造黄龙县磊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示范点,运用现代新媒体新技术建立健全村法治宣传角,规范化开展“四民主两公开”,修定完善村规民约,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公序良俗,让农民通过书信、微信、短信等形式“写家书”,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家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推动农村德治与法治融合发展。2017年9月20日,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在黄龙县组织召开了全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现场观摩会,推广了黄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示范点建设经验,推动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截止目前,全省12个市(区)基本实现了农村、社区法治宣传室(角)全覆盖,充分利用农村法治讲堂开展“两委”干部培训和定期举办法治报告会。从广大农民学法用法需要出发,送法进村入户,实施菜单式普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全省基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均列出了时间表,这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通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广大农民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但一些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薄弱,不习惯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独断专行,存在较为严重的个人主义倾向。也有一些村(居)民法治意识淡薄,重权利、轻义务,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涉及自身权益保护的内容,急用先学,活学活用;而对自身履行义务的内容,充耳不闻,避而远之。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由此可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多功能培训中心(室、角)等基础设施,深入持久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今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年。省委普法办将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对基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室(角)、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室(角)开展法治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市(区、县)应当提前谋划,组织开展相关的检查督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全省“宪法百日宣讲”活动,采取“宪法报告会”“专家讲宪法”“村民说宪法”“宪法与我”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广大农村深入开展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法治宣传室(角)等基础设施和场地,开展宪法法律进农村活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广大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宪法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区分不同地域、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了解农民法律需求,开展按需普法。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农村普法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两微一端”推送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治宣传信息,多时空、全方位对农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展演、纳凉晚会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法治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法治意识。利用春节、中秋节等中华传统节日,开展针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法治宣传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四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利用全省深入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的有利时机,在基层农村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按照各级制定的时间表高质量地完成提档升级任务。在建好用好传统的宣传载体阵地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多功能培训中心(室、角)引进和融入新媒体新技术,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法治机器人、VR、AR技术开展互动式法律信息体验,大力提高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陕西省司法厅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