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 353 号[ 类]
代表姓名 | 高玉峰 | 代表证号码 | 249 | 选举单位 | 咸阳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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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政府 | |||||
题 目: | 关于移交马栏农场土地使用权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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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小组意见 | 拟请 陕西省司法厅 办理。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大会秘书处 议案建议组意见 | 同意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大会秘书处交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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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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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交马栏农场土地使用权的建议
内容:
马栏农场位于旬邑县马栏镇转角村,始建于1954年,原有5个监所,在押犯人1150人,所占土地均为建场初期从旬邑县划拨。2014年监所撤并后,仅剩副业站1个监所,在押犯人230人;现有干警32人,家属13人,工人10人,驻地武警57人。马栏农场占地23445.8亩,其中耕地1.2万亩(对外承包10731亩),撂荒地9896.3亩,生活用地472.4亩。长期以来,马栏农场大量土地以向外租赁经营为主,土地管理不规范、利用率较低,造成一定程度资源浪费。根据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耀州区照金红色旅游、马栏红色旅游景区总体规划精神,结合马栏农场体制改革后马栏监狱迁至关中监狱的现状,为进一步繁荣发展老区经济,我们计划2016年实施马栏镇级市建设项目,同步规划提升马栏干部学院,主要实施镇级主体和配套设施建设,并对农场耕地进行集约经营,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重点建设医药、农作物、畜牧种养业基地,提升马栏农场土地利用率,促进马栏地区产业转型,持续增加群众收入。目前已完成地形水文测绘,正在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根据项目功能布局,规划用地14667亩,涉及马栏农场土地约9400亩,占规划用地面积的64.09%。马栏农场土地移交后,对加快马栏镇级市建设,促进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采取属地管辖”的原则,建议省上协调省监狱管理局加快马栏农场土地使用权移交工作进度,以便于统一规划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马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复函 |
陕西省司法厅复函 (复函日期:2016-06-11) |
类 别:A
签发人:乌永陶
陕 西 省 司 法 厅
陕司函〔2016〕83号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3号建议的答复函
高玉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移交马栏农场土地使用权的建议》(第3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建议,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和慎重研究,认为马栏农场土地使用权还不能移交。理由如下:
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41次)精神,马栏农场(监狱)迁建的目的地是杨凌示范区,新址400人,有武警咸阳支队的执勤武警一个中队,监狱警察、职工、家属住户27户,遗属、离退休人员11户等,关押罪犯条件齐备,群众生活设施完善,仍然发挥着监狱改造罪犯、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系统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37号),要求各省做好监狱土地统筹规划工作,预留部分土地作为监狱扩建用地、罪犯出监教育基地和警体训练基地,必须保持一定的战略储备用地,以适应押犯大量增加时关押改造罪犯的需要。为此,按照监狱系统整体规划,马栏监狱实施部分搬迁,在马栏地区至少保留2个监区,关押400—600名罪犯,监狱其余土地和设施将就地维护保留,作为全省新增押犯的战略储备地、罪犯种植技术培训中心和短刑犯、即将刑释人员的培训基地、以及全省监狱警察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基地。
三、自监狱体制改革以来,监狱经费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仅是低水平的保障,监狱经费缺口、农场(监狱)职工工资津贴、遗属、精简人员生活费、罪犯医疗生活费差额等资金缺口还必须依靠农场(监狱)的土地收入来弥补。
四、自2014年7月部分监区搬迁后,马栏农场(监狱)的养殖、土地经营仍然按照以前的模式运作,并且对原撤销的杨洞土地近2300亩进行复垦利用,对一些不易机械耕种的台坡地栽植苗木。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发挥国有农场优势,一方面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平整土地修建灌溉渠等设施改善农业基础实施;另一方面积极寻求合作企业进行土地高效利用,先后与多家企业和个人合作形成粮食、无公害蔬菜、药材等规模化种植基地,其中合作的种地能手韩建农(旬邑人)被农业部评为2013年“全国种粮大户”,完全改变了马栏的种植方式,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五、多年来,马栏农场(监狱)一直和当地政府协调融洽,始终积极支持当地的建设和发展。在以后的发展中,我们将在确保监管改造和当地社会治安的前提下,进一步全力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工作,尤其要按照旬邑县对马栏地区红色旅游小镇的整体规划,进行的相应的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发挥国有农场的优势,对农场的土地进行集约经营,促进马栏地区产业转型,为马栏地区发展做出我们更大的努力。
陕西省司法厅
2016年5月24日
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