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根本遵循,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统落地生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学习研究,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发展最新成果,厅主要负责同志在《中国法治》《学习时报》等权威媒体发表学习理论文章2篇。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实施意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举办专题培训班、宣讲报告会,建立党组领学、理论中心组深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员个人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定举措。先后37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密结合党中央要求和最新形势任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法治建设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心同向。
三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厅管属单位领导班子、厅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范围,推动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制定《厅党组2025年会前学法计划》,5名厅领导班子成员、5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组织185人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考试,35名厅管干部参加任前法律考试。组织厅机关4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完善制度机制,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推进行业立法。修订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行。修订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的程序和设置条件,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以及行业协会职责等事项。推动出台陕西省司法所条例,助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法制审核。研究制定《陕西省司法厅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部门、审核范围、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要规划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1个方面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对法制审核的效力、纪律要求、风险防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全年累计审核行政许可事项201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32件,组织厅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办理涉法事务512件次。
三是统一执法尺度。组织修订《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评估论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陕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对司法行政领域常用的42类法律文书进行修订完善,推动实现案件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法制审核、决定和执行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统一。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狱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聚焦监管安全、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警务督察,督察整改问题318个。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0件、省政协提案27件。
三、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依法开展政府立法。贯彻实施立法法、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成立政府立法审查组,印发《省政府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办法》,高标准完成《陕西省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等85件立法任务。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创新建立备案审查协同联动机制,深化落实《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指导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正负面事项清单》,扎实做好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工作,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依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制定省级行政裁量权基准7107项,完成第一批5个省级部门1061项基准备案审查,组织3.7万余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建成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8个重点执法领域上线试点运行。在全国率先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纠治问题3300余个,全省行政检查案件数、罚没款收入、发现问题率实现“两降一升”,为企业挽回损失42.68亿元,居全国第一。
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建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审签程序规定》等制度,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编印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推动办案全过程调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82.75%,复议与诉讼比为2.12:1,案结事了率86.3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依法推进监狱戒毒工作。贯彻实施监狱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开展执法业务同堂培训,实现“减假暂”案件跨部门网上办理。持续健全案件办理动态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疑难个案难点堵点问题。在监狱设立驻监调解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深化普法助力教育改造工作,罪犯普法教育覆盖率100%、合格率97%以上。推进戒毒工作转型发展,建成89个社戒社康工作指导站,开展“绿色无毒·法润三秦”等禁毒法治宣传活动927场次。统筹推进“五项工作”,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是依法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管。贯彻实施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法律服务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加强律所、律师队伍和律师协会建设的三个《意见》,大力培育“省内一流、国内一流、国际一流”律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公证规范优质”等专项行动,加强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深化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建设,建成“智慧法援”平台并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全省共办理公证17万件、司法鉴定7.5万件、法律援助4万件,受理仲裁案件8094件、标的额283.6亿元。
六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时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推动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实现全覆盖。全省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万件,成功率98%。制定《全省试点商事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建成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截至2025年底,5家商事调解试点组织成功调解商事纠纷4600余件、标的额36.3亿余元。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办结信访件515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全部办结,厅长信箱留言回复458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打造法治机关的意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锻造过硬法治专门人才队伍、严格依法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责任等5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工作措施,以体系化、标准化要求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以法治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严把法治工作人员入口,把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的必备条件,把法律专业背景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作为招录遴选公务员的优先条件。拓宽法治人才引进渠道,全年遴选、选调、转任11名法律专业干部到机关法治岗位任职,通过省委组织部在西北政法大学选派1名副教授到厅机关挂职副处长,举办年轻干部“传承基因铸魂提能”等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宣传选树活动,充分发挥“我是法律明白人”融媒体栏目和“天天学法”、“律师说法”等法治宣传平台作用,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司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全年录播“帮忙有一套”电视调解栏目270余期、“天天学法”260余期、“律师说法”90余期。
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对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执法不够规范、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薄弱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2026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紧紧围绕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尽快补齐短板弱项,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新路径,持续推进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司法行政治理体系,为护航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