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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3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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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管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为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维护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全省监狱、强戒所要坚守安全稳定工作底线,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以防脱逃、防重大恶性案件为重点的节前综合大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要结合近年来历次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专项活动中摸排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清仓见底、彻底清零。要严格落实狱内侦查、狱(所)情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犯情所情动态,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有效维护监所安全稳定,尤其是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对涉黑涉恶罪犯、戒毒人员的节日管理。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活跃节日气氛,稳定罪犯、戒毒人员思想情绪。妥善安排罪犯、戒毒人员生活,改善伙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出现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各监所要加强对设置在监管区外的锅炉房以及监所备用电力设施和燃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落实定期巡视检查制度。要加强枪弹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司法部办公厅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对全省监狱强戒所相关企业全面深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地管理,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重点加强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一通三防”各项措施,以整治瓦斯、水害、大冒顶、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为基础,以安全“体检”、安全攻坚行动及各级各部门检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全到位。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明火源、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和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出口、人员疏散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完善应急处突预案,认真做好寒潮、大风、强降雪以及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节日期间,不得安排罪犯、戒毒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监管制度,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矫正小组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防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认真组织安全排查,及时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动态,采取针对性管控帮教措施。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重点帮教对象,特别是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要逐人排查,通过走访、谈话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疏导、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化解不良情绪,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针对节日期间生活、工作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自觉遵纪守法。

四、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健全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抓好群体性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深入排查特定利益群体,尤其是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讨薪讨债、非法集资、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假期有利时机,注重收集掌握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处置力度,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防止借机炒作。要组织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五、切实加强反恐和应急处突工作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反恐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工作,加强与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恐怖袭击工作预案,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联防机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省监狱、强戒所要严格落实对涉恐类罪犯、涉黑涉恶罪犯和重点戒毒人员的管控措施,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异常行为等,进一步加大对狱(所)内恐怖活动的打击力度,坚持重拳出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严防罪犯、戒毒人员与社会不法分子勾结对监所实施破坏。进一步加强监所外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与驻监狱武警部队联合巡逻机制,加强警戒,严格检查进出大门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罪犯、戒毒人员家属会见和探访安检制度,严防外部恐怖袭击。

六、切实加强机关安全防范工作

全省司法行政各级机关、厅管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对机要、库房的检查管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要对值班室、大门传达室、停车场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门岗值班、进出外来人员、车辆和物品登记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加强对监狱、强戒所、司法所等单位行政区域及周界的管控,进一步强化对办公楼、备勤楼、停车场及周界重点部位的管控维稳,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防范工作。加强对指挥中心的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交接班无缝对接。要加强警车、公车管理,除固定值班用车外,其他车辆集中封存,非紧急情况不准动用。

七、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要充分利用全国范围内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假期走访慰问、开展扶贫、探亲走访等时机,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民心。同时,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利用自有媒体积极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旅游、交通、安全、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突出农民工、流动人口、留守群体,刑释、解除强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大力加强《宪法》《人民调解法》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省厅新闻中心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涉及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管理,健全网络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处置应对等机制,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考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关注网上舆情,重大舆情及时报告,特别是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涉监所网络舆情监测,按照“三同步”原则要求,及时妥善应对处置敏感舆情。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网安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切实有效引导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牢牢掌握主动权、主导权。

八、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安排,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要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为目标,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要建立敏感信息通报制度,强化信访风险预警预防,加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力度,及时掌握信访特别是集体上访的动向,提前制定预案,认真做好应对准备,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特别是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要牢牢抓住“进京访”和“群体访”两个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不出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动员组织律师等专业力量积极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推动信访事件依法顺利解决。

九、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我厅贯彻落实细则;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同时,各单位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开展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干部等活动,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等干警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系统内烈士家属的走访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执法执勤一线干警和职工的生活困难。

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要切实发挥全系统各级指挥中心效能,元旦、春节放假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以及外出报备各项制度,配足值班备勤力量。各地、各单位每15向省厅指挥中心报告当日情况,切实做好“零报告”工作,有情况报情况,没事故报平安。值班领导和值班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情况,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省厅。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坚决防止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酿成重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问责。省厅将在节日期间对各单位值守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厅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