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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07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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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组、厅管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司法厅

2019912

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陕西省干部教育

培训规划》《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

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进入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担负重大使命,在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中肩负重大职责,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培训。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更好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的更高要求,根据《20182022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司法部《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牢牢把握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适应“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素质能力为重点,在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上持续用力,在推动全系统形成“全员培训、全方位培训、全过程培训”的大培训局面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司法行政队伍、高水平服务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追赶超越,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更加深入,党性教育更加扎实,履职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综合素质培训更加有效。广大司法行政干部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专业素质不断提升,基本知识体系不断健全,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体系改革更加深化,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

(三)重要指标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每年每单位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110学时、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30%、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不低于50%、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每年每单位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90学时,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不低于40%、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新任职后一年内参加不少于5天的延安精神再教育专题培训班。

举办重要培训班次都要设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的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党性教育中,现场教学的比重不低于50%

二、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成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课,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聚焦聚力、长期坚持,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把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为规定教材,注重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培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陕西追赶超越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与落实“五个扎实”要求、“五新”战略任务和推进“三个经济”发展等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认清责任、增强本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陕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三、完善培训内容体系

(一)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注重融汇贯通,使广大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激发担当作为,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自觉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 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挺起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和经常性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引导干部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和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争做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奋斗者。

(三)履职能力培训。坚持把事业发展的目标作为培训的主攻方向,立足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责新任务,抓住弥补干部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配合组织部门落实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加强中央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担负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本领。

(四)综合素质培训。坚持立足本职、放眼全局,着眼培养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司法行政干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抓好各方面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在成为业务领域行家里手的同时,全面了解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统筹推进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全面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四、优化分类分级培训体系

(一)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培养造就“五个过硬”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领导干部队伍,以理论武装、党性锻炼、能力素质提升为重点组织开展培训。省司法厅重点组织厅管属单位、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专题培训。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配合组织部门落实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统筹安排每年不少1/5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

(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殊需求,以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按照新任职务要求组织开展任职培训,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和从事专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警衔晋升的要求,组织开展首次授予警衔和晋升警衔培训。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开展机关公务员培训,统筹安排每年不少于1/5的机关公务员参加培训。

(三)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干警。坚持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干警培训。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干警培训,指导或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根据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分类分专题组织开展培训。市、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干部培训。统筹安排每年不少于1/5的基层干警参加培训。

(四)司法行政系统专业人才。突出政治引领,注重知识更新,以高精尖缺和骨干专业人才为主要对象,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培训,着力抓好专业能力培训特别是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知识更新培训。

(五)司法行政系统年轻干部。着眼司法行政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迖,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年轻干部政治训练和实践锻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目标,结合扶贫开发、挂职锻炼等实践锻炼方式,组织开展年轻干部教育培训,配合组织部门抓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年轻干部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用4年左右时间将优秀年轻干部培训一遍。

五、建强培训保障体系

(一)健全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把事业需要、组织要求和个人需求有机统一起来,完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健全组织调训制度,精确选调培训对象,提高培训精准度。健全培训考核评价制度,把培训情况作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参考。制定学员考评体系和办法,完善课程质量评估,认真执行学习、考勤、请销假、跟班管理、情况反馈、考试考核等制度。

(二)优化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加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统筹用好中心组学习、组织调训、专家巡讲、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轮值轮训、“错峰”调训、分段式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广泛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新方法。探索加强“互联网+培训”模式,切实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和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平台,继续用好视频培训形式。鼓励和支持干部运用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

(三)推动培训资源共享。深入挖掘延安精神时代价值,用好延安、照金、马栏、梁家河等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选聘政治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业务骨干、退休干部等兼职任教。省司法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举办各类培训的精品课程,可制作成光盘发放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或上传至系统内网供广大干警学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在课堂授课的同时,同步连线系统内相关业务领域干警参加学习,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能。

(四)提升培训管理水平。坚持从严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强学风建设,定期开展学风督查。严格教师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严格学员管理,大力营造专心学习的良好氛围。严格经费管理,把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五)落实督导通报制度。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年度督查通报制度,重点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司法部、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轮训任务、培训数量指标、学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监督与考核,把新任干部接受教育情况纳入选人用人检查工作范围。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预警机制,将提任前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或提任后一年内未完成培训要求的干部,向干部管理部门反馈并及时安排补训。

六、组织领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要把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工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与业务部门、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司法厅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对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检查评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相互交流借鉴,查漏补缺、取长补短,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