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西咸新区综治局:
现将《201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2月22日
201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开创事业新局面的起步之年。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政治引领为首要遵循、以服务大局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源泉、以担当作为为职责使命、以队伍建设为永恒主题、以追赶超越为工作目标,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坚守安全底线,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同时,必须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回应人民期盼,激发动力源泉”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努力在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尽快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注重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的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法治、参与法治、促进法治的良好氛围。
2.掌握短板问题。精准掌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通过理论研讨、专家咨询、实践检验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发现各个层面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提炼,推广应用。
3.加强统筹协调。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依法治省(市、县)规划,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的落实。统筹协调司法厅(局)内设机构承担依法治省(市、县)相关工作,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促进形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
4.加强督察检查。推动将法治建设督察纳入党委、政府审定的督察范围,做到层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督促挂牌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5.构建工作体系。尽快研究制定涉及协调、督促、调研、督察、专家咨询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推动规范化运行。建立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机制。
二、加快行政立法工作步伐
6.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围绕发展“三个经济”、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文化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打击黑恶势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做好立法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
7.加大废改释力度。建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对不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做好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8.加强备案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逢文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注重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强立法调研,拓展社会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9.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督察机制,加大法治政府创建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省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扎实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
1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13.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4.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有效提升监管场所改造矫治质量
15.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制度,狠抓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种潜在风险,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监管改造场所安全稳定,努力实现“五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
16.推进“五大改造”格局。严厉打击狱内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罪犯生命健康权益,精准防范狱内案件,创新个别教育、谈话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扎实推进创建传统、红色、法治、善德主题文化监狱,积极开展罪犯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快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落地生根。
17.提高戒毒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戒毒人员脱逃、毒品流入、所内发案、安全生产事故和所内重大疫情。积极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加大戒毒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应用,积极探索病残吸毒人员教育救治新方法新途径。
18.打造社区矫正新格局。严格规范执法,落实监管措施,对重点人员实施全员电子定位,防止脱管漏管。争取并用足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动监狱社区矫正一体化建设。
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9.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同仇敌忾、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20.加强收押、改造、深挖工作。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罪犯的收押、监管改造工作,从严管控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假保”。加强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教育,防止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引导,持续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全省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21.加强律师参与涉黑恶案件办理指导。加强全省律师行业的管理服务,强化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积极开展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强办案监督、个案协调、不良舆情处置,严格落实律师行业惩戒等制度,确保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2.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乡镇及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工作推手,重点排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医患关系等重大领域中涉黑涉恶线索。
六、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23.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重点多数”,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普法方式智慧化、普法阵地项目化、普法对象精准化、普法内容体系化、普法考核信息化。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做好舆情管控,牢牢把握舆论宣传工作主动权。
2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其它业务集中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培训、评估、考核、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标识标志,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
25.推进法律服务助力区域经济民生发展。落实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建设、脱贫攻坚、民营经济发展、“三个经济”发展五个“10条措施”,组织引导律师开展公益法律体检、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和与贫困县区结对帮扶,主动介入就学、就医、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2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业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电话热线平台,组织顾问律师采取线下定期值守、线上随时提供服务的形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7.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升组织网络覆盖率。抓好“三库两平台一基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专职调解员选聘力度,健全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委会)运行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28.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大力推进“两公”律师制度改革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积极推动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院设立调解中心,开展律师专业评价试点。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强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推进仲裁制度改革。
七、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29.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科学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
30.严格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杜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防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发生恶化政治生态、损害党心民心的人和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1.树立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全系统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强化“三项机制”在用人、育人、管人上的运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推进基层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履职考察,改进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32.加强干部交流培训。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以机关干部下沉基层、跨省区交流学习和系统内挂职锻炼为主要方式,扎实开展能力和知识训练。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的情形和方式,完善能上能下的渠道和途径,下硬茬解决好“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突出问题。
33.开展好针对性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等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化和巩固提升“五讲五比五提升”学习教育和“大学习大整顿大练兵”专项活动成果,推动广大干警提高站位、提升境界、提振士气。
34.抓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建立和落实相关惠警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落实“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要求,让广大干警安身、安心、安业,不断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八、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5.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克服“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使党员干部自觉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3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正风肃纪,加强纪律建设,涵养政治生态,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
37.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把抓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首要任务,作为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抓严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