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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中组织开展“转作风、抓质量、促公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28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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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中组织开展“转作风、抓质量、促公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属各司法鉴定机构: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省司法鉴定人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努力开创全省司法鉴定工作新局面,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中组织开展“转作风、抓质量、促公正”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建设法治陕西、和谐陕西、平安陕西、小康陕西四个目标,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推动司法鉴定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好《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为实现“三强一富一美”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转作风。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参与中央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进基层、问需于民,开展调研、提供便民服务,送法上门。活动期间各机构要深入基层,其中10人以下的所不少于10人次,10人以上的所不少于15人次;回访案件数量,10人以下的所不少于20件,10人以上的所不少于40件;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宣传各机构不少于2场次;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0人以下的所不少于10件,10人以上的所不少于15件。

(二)抓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两个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力度,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二是严格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文书制作,积极参加能力验证,认真准备认证认可,提高司法鉴定的能力。三是积极参加案卷评查活动,省厅将组织专人对2012年度全省半数以上机构的50%的鉴定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全面加强质量管控。

(三)促公正。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和标准,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公正,全年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要保持在99%以上。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确保司法鉴定的可靠和可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315日至331日)。

各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1日至1120日)。

各地、各机构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把活动的开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日程,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分工,科学组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防止走过场。要通过开展这次活动,努力把广大司法鉴定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的决策部署上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1121日至1231日)。

各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省厅将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活动开展情况统一组织评选表彰,通报宣传,以此推动我省的司法鉴定工作整体建设上台阶,营造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文化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各司法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做好宣传教育、动员部署和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活动按时间、按计划、按步骤、按要求、有效地开展。

(二)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开展“转作风、抓质量、促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既是一种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有效形式,也是规范内部管理,转变作风,提高自身服务技能的一项有力举措。活动期间,各机构一定从严要求,明确任务、明确纪律、严格整顿,减少有效投诉,杜绝上访问题的发生,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三)搞好协调,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面很广,各机构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协调好内部和外部关系。尤其是与委托主体和当事人等服务主体的关系,整合自身资源,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陕西省司法厅

20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