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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全省律师公证员在拍案网开展“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28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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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组织全省律师公证员在拍案网开展“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韩城市司法局,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汉唐公证处:

为了贯彻落实省厅今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的“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源,弘扬、宣传律师公证行业主流的正面形象,省厅决定组织全省一年以上未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无有效投诉诚信执业的律师、公证员在拍案网(www.124aj.com)开展“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开设网上法律服务面对面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及时与群众交流沟通,免费解答法律问题,使群众能够参照律师、公证员的专业特长和诚信执业情况选择法律服务,用市场手段引领律师公证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是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职能作用,落实律师公证行业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律师公证人员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有利于向群众推广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队伍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有利于律师公证行业诚信建设,更好地引导律师公证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增强律师公证行业公信力,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和案源证源。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拍案网将开设“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专门网页,下设“律师库”“公证库”“案例库”“问案”平台等。

1、建立网上“律师库”“公证库”。拍案网搭建“律师库”“公证库”专门网页,省司法厅组织全省一年以上未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无有效投诉诚信执业的律师、公证员入库。律师、公证员可享受免费宣传,按规定收取委托代理费,同时需免费接受群众网上咨询。

2、建立网上“案例库”。拍案网组织入库律师、公证员编辑各类案例,供群众参考。律师、公证员也可在拍案网自留地(博客)发表办案办证札记、代理词等资料,供群众参考。

3、建立网上“问案”平台。入库律师、公证员通过在拍案网注册,留下自己的资料和联系方式,使网友能够在线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法律服务。拍案网编辑部将组织律师、公证员在线值班,保证网友上线咨询时“有问必答,有问快答”。拍案网编辑部还将设立两个在线导问QQ,网友可以通过导问明确自己应该向哪些律师、公证员寻求帮助。

4、开展线下“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省厅将联合《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法律讲座、律师、公证员面对面答疑等活动,有关新闻媒体和拍案网编辑部将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组织引导动员广大律师公证人员开展好这项活动。

2、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广大律师公证人员要从行业发展大局出发,以诚信执业、优质服务,促进律师公证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3、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要严格把关,采取得力措施,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公证员积极报名参加活动,人数力争达到全省律师、公证员总人数的80以上

4各单位务必于815日前,将参加“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律师公证员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省厅经过审查汇总后将参加人员名单提交拍案网,拍案网将联系律师、公证员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5、省厅将对参加此项活动表现突出的律师、公证员予以表彰,适时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众予以推介。

联系人:常红

联系电话:029-87293403(含传真)

电子邮箱shanxilvgong@163.com

附:律师公证员参加“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汇总表

    

陕西省司法厅

2013年7月17

  

附件

律师公证员参加“网上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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