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
考试系统网络平台的通知
各市(区)依法治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普法办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公务员法〉学习考试活动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42 号)要求,为配合做好全省公务员学法考试工作,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法宣在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法宣在线是在 2012年我省学法用法考试中曾经使用过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局域网光盘版基础上的改版升级,采用云计算+云负载+移动端技术,是目前全国唯一的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具有免安装、免培训、随时考学、手机平板移动学考、后台自动升级、成绩证书自主打印、五级成绩汇总排名、建立六级学法电子档案等功能,可以达到数千万学员注册,数百万学员同时学习考试。
二、注册开通
接到通知后,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统计本单位参加学习考试的人数,填写《用户单位学员人数及管理员汇总表》。省级各单位直接发送至考试研发单位邮箱634706601@qq.com,有直属机关和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报;市、县(区)各单位管理员将信息报送同级普法依法治理办, 统一汇总后发送至考试研发单位邮箱634706601@qq.com。
研发单位收到信息后,统一生成学号并下发各单位,学员自行注册后,进行网上学习测试,各学员通过法宣在线或手机 APP移动客户端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省委普法办将在考试系统内提供《宪法》《公务员法》等免费学习课件及模拟考试练习等相关辅导资料。
三、经费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 2012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法治办发〔2012〕13号)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全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的补充通知》(陕法治办发〔2012〕17 号)文件要求,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网上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2012年已经购买安装使用无纸化学法考试光盘版的用户由研发单位直接升级至网络版在线参加学法考试;未购买安装光盘版的单位直接与研发单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系,缴纳初装费 1480元;2015年已经升级的西安、宝鸡、铜川、榆林、商洛等市,参加学习考试人员每人收取网络运营及服务费 20元,由各单位统一支付。考试费用直接汇往研发单位,开户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支行;账号:1100 1071 60005604 0867。
四、时间要求
2016 年4 月11 日至15 日为省级各单位注册调试阶段;4 月18 日至22 日为各市区县各单位注册调试阶段。按照陕组通字〔2016〕42号通知要求,2016年 4月 27日前,各市区、省直各有关部门完成网上注册。各市(区)普法依法治市(区)办、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转发此文,确保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按时注册开通,学法考试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省委普法办联系人:李晓惠
联系电话:029—87293973(兼传真)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陕西办事处联系人:程志侠
联系电话:18001133659
无纸化网络版平台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
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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