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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修订的《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5-05-31 16:40
来源:陕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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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对推动我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共计六章五十四条,分为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规范相关登记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司法鉴定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本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鉴定及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鉴定事项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条例》对司法鉴定的执业要求做出规范,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程序规则、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在人才培养方面,《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开展司法鉴定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

严把司法鉴定准入关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应当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设置的条件,严把入口关。对此,在机构设立条件上,《条例》增加了“申请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的内容,同时规定,申请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业务范围内所必需的场所、仪器、设备;有业务范围内所必需的通过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例》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个人的申请程序进行了完善,其中规定,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应当通过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至省司法行政部门。

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执业场所、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等进行评审。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考核评价。

丰富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方式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应当进一步丰富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管手段和方式,对此,结合《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条例》增加信用管理条款,明确省、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信用信息归集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采取激励和惩戒措施。

《条例》规定,省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定期考核。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执业情况报告。执业情况报告包括: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情况;年度业务统计报表;遵守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鉴定质量管理情况;司法鉴定文书档案管理情况;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性能状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投诉处理情况。

明确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职责要求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应当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作用,提升行业自律管理。对此,《条例》完善了“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内容,同时增加了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职责要求,明确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据章程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协调沟通有关部门与会员之间的联系,研究、反映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会员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的自律管理;开展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处理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投诉;按照行业规范、处分规则实施奖励和行业处分。

司法鉴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处分等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同时,《条例》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加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会员依照协会章程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根据章程,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织专业学术研讨,对重大疑难、特殊复杂鉴定技术问题和鉴定争议事项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