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拟建议,将反家庭暴力培训纳入基层警察入职和晋升培训必修课。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家暴的范围,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坚强法律依据和保障,也为公安机关针对家庭暴力的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方燕注意到,生活中家庭纠纷升级为家暴的情形仍屡见不鲜,局限于执法意识等原因,部分基层民警在判断“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不是私事家务事?”等问题时,仍然存在模糊不清、难以判断的情况。
2024年12月,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共24条,采取条款式结构,对告诫制度的实体和程序规范、告诫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告诫制度的具体实施等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方燕认为,在警察入职、晋升培训中增加反家庭暴力专门课程,能够纠正公安民警在反家暴认知上的误区,进一步增强民警们的反家暴意识;能够使民警深入了解家暴受害人和施暴者的心理行为特征,增强对家暴受害者和自身的危险管理意识。
方燕建议将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反家庭暴力的警情处置课程纳入警察入职、晋升培训课程体系,将反家庭暴力培训作为必修课学习。可以设置家庭暴力案件警情识别判定课程,指导基层民警判断识别哪些家庭纠纷属于家庭暴力案件,避免产生将家庭暴力案件当作“家务事”的误区。设置基层民警处置家暴类警情的证据课程,在侧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培训基础上,兼顾拓宽民事法律知识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等与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此外,就基层派出所与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妇联及居(村)委会的对接工作流程等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