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依法治校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深入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分校宣讲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同学们带去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法治辅导员侯耀辉以亲切活泼的开场白,迅速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考虑到中学生的认知特点,辅导员以《走进民法典》《你是什么“人”》《民法典相伴》为题分点分段宣讲,巧妙地将《民法典》有关法律知识融入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之中。在讲解校园欺凌问题时,辅导员为大家播放了法治教育短片《如果放映厅之我该怎么做?》,以更直观的方式呈现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危害后果及预防措施,引导同学们在遇到类似情形时及时求助,沉着应对。
为增强同学们的参与感和积极性,辅导员设置了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纷纷踊跃回答,回答正确的同学收获了法治文创帆布袋、宪法临摹字帖等小礼品。同学们还就自己的疑惑主动举手提问,如“父母偷看日记算不算侵犯隐私”等一些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辅导员结合民法典各类条款一一耐心解答。这场学法之旅虽然短暂但却充实,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课的学习对民法典和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法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下一步,碑林区司法局将筑牢学校法治教育建设主阵地,结合新问题、新形势、新情况,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领路人,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