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动态 > 基层动态
汉中市略阳县构筑法律服务网格矩阵推动基层治理细“治”入微
时间:2024-10-30 10:15
来源: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兴州街道大坝村潘某因家庭人口增多,决定对老房进行拆除重建,但因邻居王某和张某以占用了他们土地和林地为由,多次阻拦潘某新建房屋,事情一直僵持不下,甚至有发生冲突的倾向。了解情况后,大坝村调委会立即协调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通过乡风文明、村规民约以及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解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潘某房屋得以重建。这是略阳县发挥“1+1+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略阳县抓实作风建设,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做法,聚焦基层治理创新推出“1名村居法律顾问+1名法治带头人+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不断织密基层法律服务网。

“1”为源,注入法律源头活水。略阳县扎实做好村(居)法律顾问民心工程,合理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按照“多元互补、就近便利、专业适配”的原则,为165个村(居)选优配强了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到村开展服务1032次,接受法律咨询26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9件,实现了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与法律顾问“服务供给”之间有效衔接,持续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活水”。

“1”为结,联结上下示范引领。今年以来,略阳县聚焦构建培养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创新开展村(“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实践活动,从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中遴选出“法治带头人”165名。他们充分发挥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积极为群众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传播法律知识,以示范引领“星星之火”点燃基层法治建设的“燎原之势”。

“N”为网,延伸基层神经末梢。“我们今天把土地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都请到了现场,争取把事实说清楚”。8月8日,略阳县两河口镇张家坝村“法律明白人”李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一起土地纠纷有效化解。“这几年通过县、镇开展的法治培训,让我消除了‘本领恐慌’。不仅自己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还将所学知识传递给大家,我觉得非常有意义”李杰说。两年来略阳县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达851名,实现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他们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他们以村为单位,采用聊天、话家常的方式活跃在群众身边,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以法律服务小条块汇聚基层治理大网格。

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只有把基层工作做好,基础打牢才能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略阳县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形成“1+1+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调动了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