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忙前忙后,我家这事情才能顺利解决,也没有影响娃娃上学,很感谢你们。”收到赔偿款后,宝鸡市千阳县水沟镇一位村民杨某向水沟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杨某的家属王某在为雇主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幸发生事故,抢救无效后离世,家中还有一名正在读小学的儿子,家属杨某长期患病,由于家中经济压力较大,杨某并未选择到法院起诉。水沟司法所排查到该纠纷后及时介入,经过三天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支付了赔偿款项。
这是基层司法所依法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助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水沟司法所积极主动履职,下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先手棋”,坚持矛盾纠纷化解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段,治未病”,为基层社会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矛盾纠纷线索排查阶段,水沟司法所积极运用县委政法委建立的“六类四单”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即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管理、欠薪欠资、土地流转经营、损害赔偿“六类”基层易发矛盾纠纷以及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调解、回访“四单”管理工作法。该工作法对易发矛盾的排查化解主体、调解原则以及回访工作重点都有明确规定,构建了流程化、清单化、责任化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闭环,责任划分明确、流程清晰完善,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在此基础上,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线索运用县司法局创立的“三色预警”机制进行分类管理,分级处置,按照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原则,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对于易激化、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司法所会提前介入,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调解过程中,水沟司法所联合多方,凝聚合力,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积极向镇政府土地、住建、人社、医保等业务负责人寻求政策依据支持,发动市场监管、电力、水利等领域驻镇单位参与到人民调解中来,实现了调解过程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日前,在处理村民王某与张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就邀请县交警大队民警参与调解,不但高效化解了矛盾,达成了调解协议,而且在调解过程中也向众多当事人家属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条款,同时也宣传了农机安全的常识。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司法所根据“六类四单”工作法,坚持事事必回访,件件有着落,确保调解协议如期履行,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心也在基层。面对基层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挑战,水沟司法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运用“六类四单”“三色预警”等长效工作机制,从人民调解这个小切口着手,把自身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这盘大棋中,积极适应新变化,迎接新挑战,满足人民新需求,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