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治报 2025年09月25日头版、06版
9月23日,2025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会在西安举行。本次分会以“深化互联互通 共筑法治丝路”为主题,深入探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新机遇,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注入法治动能。
记者围绕分会主旨,聚焦企业“出海”难点、商事调解价值及涉外人才缺口三大核心议题,特别邀请相关人士进行访谈。
嘉宾:
王瀚: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
李豪: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泽弘:寰球合汇(陕西)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记者:在企业“出海”过程中,哪些法律问题最突出?本次分会提到的商事法律服务支持,对中小企业有哪些实际帮助?
王泽弘:企业“出海”遇到的法律问题集中在多个方面。中小企业“出海”最大的难点是信息不对称,不了解目标国的政策法规、不知道如何规避风险,遇到争议后也不知道该找谁解决,心里没底。其中,投资架构设计和公司控制权是最致命的“坑”。比如,很多企业带着国内惯性思维“出海”,不重视国际投资架构设计,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财税制度、劳工政策差异极大,若架构设计不合理,后续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要么股东间纠纷不断,要么税负过高导致利润缩水,甚至赚的钱无法正常回国,最后“辛苦经营一场空”。所以,我们需要专业的人才提供最可行的解决办法。
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为我们搭建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主要体现三个作用:一是“防火墙”,通过组织培训、沙龙,提前科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帮我们避开陷阱,比如,我们做TikTok全球零售,涉及不同国家的电商政策、数据合规要求,这些培训让我们提前了解风险点,走得更稳;二是“灭火器”,遇到国际商事争议时,政府搭建的平台能及时为我们提供调解、仲裁等多元化解决方案;三是“知识库”,不管是合同审查还是法律法规调查,都能快速对接专业律师,相当于有了“随时在线的法律智库”,让我们能集中精力开拓市场。
记者:在企业“出海”的争议解决中,商事调解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哪里?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又有着怎样的要求?
王瀚:从实际价值看,首先是成本优势,传统诉讼和仲裁往往需要支付高额诉讼费、律师费,且流程耗时数月甚至数年,而商事调解没有严苛的程序限制,双方可灵活约定时间、地点,能大幅降低时间与金钱成本。其次是合作维系优势,诉讼和仲裁是对抗性模式,举证、辩论过程容易激化矛盾,即便胜诉,合作关系也基本破裂;但商事调解是“合作式解决”,在调解人的引导下,双方聚焦问题本身而非互相指责,很多时候能在解决争议后继续推进合作,对“出海”企业来说,海外市场客户资源来之不易,保住合作关系就等于保住长期收益。最后是执行保障优势,《新加坡公约》目前已有数十个缔约国,企业在这些国家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能像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一样得到执行,解决了“调解协议胜诉难执行”的后顾之忧。
李豪:商事调解对人才的要求更高,既要懂法律,还要懂商业、懂文化。首先,要熟悉《新加坡公约》及不同国家的调解规则,比如,有些国家要求调解人必须具备律师资格,有些则允许行业专家参与;其次,要懂“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商业惯例,比如,在中东地区,商业合作更注重人际关系,调解时需兼顾法律与人情;最后,跨文化沟通能力至关重要,不同国家的沟通风格差异大,比如,欧美企业注重逻辑和数据,东南亚企业更看重信任和面子,调解人只有精准把握这些差异,才能有效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记者:企业“出海”需求日益增加,该如何填补人才缺口以匹配企业需求?
李豪:“一带一路”已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截至目前,已有150多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与中国政府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合作覆盖国际工程承包、国际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涉外法律服务业务量正成倍增加。但现实是,我国83万名执业律师中,仅约5%能从事涉外业务,这个比例与企业“走出去”的规模严重不匹配。
王瀚:要填补这个缺口,核心是推动律师与企业双“出海”。一方面,律师需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将服务方向与“一带一路”国家需求对齐。另一方面,律师必须为企业“打前站”,做好五门“必修课”,即尽职调查,分析当地政治、法律、市场情况;合规管控,保障企业经营合法合规;风险识别,预判政治、安全、法律风险;争议前置处置,通过交涉谈判避免争端升级;解决跨国争议,凭借专业能力公平解决诉讼或仲裁纠纷。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海外法律利益保护的“法治安全链”,这既是市场机遇,更是律师的责任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