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司法厅召开商事调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司法部“加强商事调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精神,研究破解深化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加快提升商事调解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省司法厅商事调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各试点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试点工作推进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清思路理念,健全对接机制,推动域外合作,取得较好成效。
会议强调,各试点单位要通过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推广力度等措施,进一步破解商事案源单一、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渠道不畅等难题;要建立职业评价标准,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加强专业力量建设,聚力打造一支具备国际视野的优秀调解员团队;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鼓励调解组织参加各类会议论坛和培训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纠纷解决质效。
会议要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深化试点工作;要主动联合仲裁、公证机构,建立多方联动协作机制,实现不同纠纷解决机制有机衔接;要加强宣传推介力度,致力于打造品牌商事调解机构。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西北政法大学调解研究院、试点市司法局、省调解协会、试点商事调解组织、省司法厅相关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