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在西安举行。
此次论坛,是落实“2024陕粤港澳活动周”成果的具体行动。论坛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谱写陕港合作新篇”为主题,汇聚经验丰富的香港法律界精英,深入探讨内地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争议解决,助力内地企业“走出去”。此次论坛还邀请了西部地区法律服务机构、企业代表参加,推动香港和内地在法律服务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级交流合作,在互利共赢中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当日,本报特别邀请四位嘉宾,共话企业出海法律保障与协同发展。
嘉宾:
黄巧欣(香港律师会副会长)
刘亚军(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
刘 妍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吴媛媛(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记者:香港和陕西的法律服务行业如何合作共赢?
黄巧欣:香港与陕西的法律服务行业可从多方面实现合作共赢。双方法律业界应加强交流互访,陕西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积极互动,为两地律师执业创造便利条件。香港律师会与陕西省律师协会于2001年签署首份合作协议,在论坛上签署更新版交流协议,开启两地法律合作新阶段,聚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同时,鼓励两地律师事务所成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优势互补,为内地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以及密切国际商事仲裁合作,例如设立陕港“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联合工作委员会,促进仲裁业务交流,共享成果,互惠使用庭审设施。
刘亚军:从合作共赢到纽带强化,陕港法律圈的联动就像一场“法律风味的双向奔赴”。陕西的律师事务所擅长内地法与“一带一路”沿线公法研究,比如能源投资、跨境基建合规,而香港法律界则对于普通法商事仲裁、国际金融规则更加了解。在服务出海企业的过程中,陕西团队做前期尽调拆解当地政策,香港律师负责合同条款“精装修”,在中亚能源合作、中欧班列商事纠纷中,可以组合出击解决争议。
记者:目前,内地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最大瓶颈是什么?
吴媛媛:作为内地企业,我们在香港开展业务时,主要面临行业准入与监管风险、金融及信用风险、建设运营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等多个方面。其中因在“一国两制”的背景下法律体系的差异,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比如反腐败法律、劳工法例、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当地合规等等。
刘妍:首先是制度差异,目标市场的税务规则、商业体制与内地存在差异,需专业团队定制合规方案;其次是文化与语言壁垒:法律文本的语义理解、商业习惯的差异可能引发纠纷。例如,普通法体系下同一法律术语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解释偏差;还有跨法域衔接的瓶颈,当争议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时,需借助内地律师的跨法域衔接作用。内地企业出海前对当地政策、目标企业、目标行业等的法律尽职调查,以及法律架构如何设计显得尤其重要,另外还需要注重交易合同的设计,对核心内容、争议解决方式等细节合同条款的把控,以及过程性沟通文件的保管,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记者:香港法律服务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黄巧欣:陕西企业出海时,不仅需要了解内地法律,更需掌握香港及目标市场的法律规则,涵盖商业条款设计、税务筹划、公司治理等多维度。香港在这一过程中可充分发挥“超级联系人”与“超级增值人”的独特优势。
香港有13000名国际化的律师,还有80多家外地律师事务所和近1600名注册外地律师。我们在并购、知识产权、融资、保险及争议解决等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很多律师拥有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执业资格,或在各个司法管辖区和行业的领先企业担任内部法律顾问。
我们的法律体系支持与全球标准接轨的全套服务,包括非诉讼类的法律服务(例如,交易架构设计、合同起草、合规审查),以及诉讼、仲裁和调解等。当内地企业与海外主体发生纠纷时,可考虑组建由香港律师参与的专业团队,凭借香港普通法的优势,与内地法律团队形成互补,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这种合作模式不仅能强化陕港法律服务联动,更能以香港为枢纽,为内地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构建更坚实的法律防护网。
刘妍:香港律师除了处理争议解决事务外,更关键的防线其实在事前对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例如,对合同条款的合规审查。若合同内容存在对外方有利的不公平条款,即便后续聘请顶尖律师,也难以扭转被动局面。因此,我们建议内地企业在出海签约前,务必寻求当地律师的专业意见,通过合同条款设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是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
记者:内地企业与香港法律界的联系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加强?
黄巧欣:我认为在人才培养方面还可以加强联系。目前香港拥有专业人才储备,1.3万余名执业律师,可熟练运用中英双语处理法律事务,服务范围覆盖争议解决(仲裁、调解、诉讼)与非诉业务(法律意见书、合规审查等)。同时,香港汇聚超1500名海外注册律师,以及来自19个司法管辖区的90余家海外律所,这些机构必须于香港律师会注册,所以香港的法律市场能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法律支持。
刘亚军:除了律师人才外,我觉得还可以在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科研及法律服务方面加强合作,在这次论坛上,西北政法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其中双方教师和学生互换项目,受到了大家的关注。西北政法大学每年遴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学生赴香港城市大学进行学历及其他培训的教育,同时也会邀请香港城市大学的教师到我校来进行访学,不断提升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推动陕港法律服务走向“新高地”,成为打造陕西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