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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陕西省标准化条例》6月起施行
时间:2025-03-28 09:40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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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标准化条例》。《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46条,对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等内容作出规定。

《条例》根据陕西省在“一带一路”中的特殊地理位置和作用,在总则中规定标准化工作贯彻“国际交流”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明确地方标准制定的项目建议、立项审查等环节。

根据电商和网购普及化的新经济业态,《条例》规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页面明示执行的标准编号。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商品、服务标注的标准编号实施监测,为平台内经营者标注标准编号提供技术支撑。

《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协同机制,将标准的产出纳入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作为科技奖励的重要参考。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颁布于2014年,当时依据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行全面修订,许多方面有所修改。因此,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确定了对标准化条例进行修订。修订《陕西省标准化条例》,主要立法目的是把2021年颁布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确定的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通过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以便全省落实中央任务,保障我省标准化工作不断进步,迈上新台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杨学军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