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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维护诉讼公正
时间:2018-02-0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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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
【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维护诉讼公正
访谈嘉宾:
访谈简介: 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与新华网共同举办“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本期邀请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综合处处长郑振玉,“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之司法鉴定人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赵丽萍,陕西军大

    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与新华网共同举办“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本期邀请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综合处处长郑振玉,“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之司法鉴定人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赵丽萍,陕西军大法医司法鉴定所所长吴元明做客新华网,就司法鉴定工作与广大网友交流。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新华网“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这一时间段走进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我来为大家介绍,第一位是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综合处处长郑振玉,欢迎您。

    郑振玉:您好。

    主持人:第二位嘉宾是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司法鉴定人,赵丽萍,欢迎您。

    赵丽萍: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第三位嘉宾是陕西军大法医司法鉴定所所长、司法鉴定人,吴元明,欢迎您。

    吴元明:你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郑处长,您跟网友聊一聊司法鉴定是什么内容,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郑振玉:大家都知道鉴定,鉴定就是对一个事物,一个现象,由专门人员做出解释、说明、鉴别和判断的一种科学技术活动。司法鉴定顾名思义就是这些鉴定活动发生在法律,或者与司法诉讼相关的这些环节,这叫司法鉴定。

    一般情况下,广大网友可能与司法鉴定很少发生关系,但是如果要打官司了,在一些办案过程中为了搞清楚一些案件的事实,办案机关委托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于案件涉及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提出鉴定意见。这些鉴定意见有助于扩展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知,从而对下一步侦查、检察、审判作出依据,这是司法鉴定的一个主要的含义。

    从一个个案角度讲,司法鉴定对于当事人的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总体来讲,它又会影响到社会上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总体获得感,所以说司法鉴定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虽然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面不是特别大,但是对于司法公正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为什么需要去解决这些问题?比如血型的确认,两个人打架,甲把乙打伤了,那么乙伤到什么程度?这不是侦查人员或者办案人员能解决的,必须依托这些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员做出判断,这就是司法鉴定的一个基本原理。

    在这个过程中,提供鉴定依据的专家就叫做鉴定人。他提出的鉴定意见将来会被作为法定的证据使用,鉴定人所在的单位就叫鉴定机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对于从事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这些鉴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国家实行的是登记管理制度,就是一种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这些业务。所以我们司法行政机关是这项许可制度的执行部门,是审核登记机关。到现在来说,我们国家从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到十几年的发展,我们制定了一批制度,登记了一大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现在我们最新的数字有鉴定机构4300多个,鉴定人将近5万人,每年鉴定案件量达到200多万,为社会的办案,为人民群众诉讼的需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去年2月份司法部新的党组上任以来狠抓鉴定质量,我们2017年1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我们对于全国所有的鉴定机构进行普查,严查鉴定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对于提高鉴定质量,维护诉讼公正,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主持人:赵主任,您从事司法鉴定三十年了,见证了这个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请您谈一谈体会。

    赵丽萍:刚才郑处长已经把司法鉴定给大家介绍了。司法鉴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它与法律、法学、社会、伦理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在这些工作当中,对于我们从业人员要求相对比较高,其中法医学鉴定是司法鉴定当中一部分,在1987年的时候年仅23岁的我分配到昆明医科大学法医专业,当时的我对法医是一无所知,对于这个专业好象感受到一种神秘的好奇,但同时又是忐忑和恐惧。随着对这个学科的认识和了解和不断加深,我被法医学所折服,现在为“为生者权,为死者言”是我和我的团队的终身追求的目标。

    法医这一个职业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历史上曾经被称为令史、仵作。在我们历史当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宋慈,他编著了《洗冤集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但是在过去法医学检验当中主要是查明人体损伤及中毒与死亡之间有没有关系。人们的封建思想,不能进行尸体解剖,检查只限于尸表,结果也往往靠推定,缺乏科学性。后来随着西方医学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生命的本质、人体解剖学结构、生理病理代谢变化,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和死亡之间的关系,极大推动了我国法医学的发展。

    主持人:现在发展的情况呢?

    赵丽萍:二十一世纪,随着科技发展、社会需求、学科自身发展要求,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法医学已经涉及到一个多种学科理论和技术,发展成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法医学正朝着综合性、科学性、实践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道路迈进。

    主持人:您刚才说了23岁进入到这个行业,当时感觉到又古老又神秘的一个职业,这么多年下来,您最深的体会是什么呢?

    赵丽萍:从业三十年,我最深的体会是,作为一名司法鉴定人进行科学鉴定,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崇尚科学,依法执业”。在我们整个搞司法鉴定的人当中,必须熟练掌握司法鉴定相关法律知识,具备精湛的职业技能,我们才能做到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精神负责地出具每一份司法鉴定文书。

    主持人:吴所长,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擅长的领域,而且您对司法鉴定这项工作的感受和体会跟大家分享一下。

    吴元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系列改革措施也带动我们国家司法鉴定的发展,这项改革的核心是要求我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活动当中各自执行不同的功能,我们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个核心是要获得更多的证据。让证据的采信更加科学化。

    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证据的收集,然后人民法院负责证据的判断,我们司法鉴定发挥了中立的作用,要做好鉴定,要提供一个科学证据。一方面,科学的证据让庭审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也使得我们对证据的鉴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案件要我们这些司法鉴定人具有专门知识的、高水平鉴定技术的鉴定人才,对鉴定证据材料进行鉴定,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一个挑战。

    主持人:赵主任,说到女法医尤其让人尊重,你在工作当中怎么样自己逐渐成长起来的,走过一个怎么样的心路历程?

    赵丽萍:刚才两位老师说到了针对司法鉴定情形在整个工作当中的重要性。对于老百姓来说也听说过一些案件,比如两个人打架斗殴要做一个伤情鉴定,面临的是加害人或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尤其加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公务员,给他带来的不仅是牢狱之灾,他的职业也是到此为止。还有一个是血液中乙醇含量的检测结果会关乎到酒驾、醉驾的定性的划分。除了这些以外,我们在一些具体的案件中,还会涉及多学科来解决的问题,一个案子不是仅靠一个学科可以解决,而且要靠多个学科来解决问题。

    主持人: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怎么样发展高校司法鉴定机构?怎么样让他们起到自己的学科或者高校自身的特点、优点,发展这个行业的领域,更好让高校服务社会,这一块我想请三位都谈谈自己的看法。

    赵丽萍:刚才郑处长也讲了,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之后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犹如雨后春笋。尤其是高校因为具有教学、科研和人才的优势,高校鉴定机构异军突起,提供了大量的专业优质的社会服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拿我们鉴定中心来讲,我们昆明医科大学自1984年招收第一批法医学专业学生至今已经培养本科生、研究生1000多人,学生遍布云南省16个地州129个县的公检法系统和司法鉴定机构。因为我们作为学校和省外的高校都一样,我们都拥有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大学生创新培养实验区、精品课程等平台,同时承担各项科研项目,刚才吴老师讲了,通过案件进入到科研,科研又最后回到案件当中。我们有的科研成果已经在司法鉴定领域的人才培养当中取到良好的效果,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肯定。因为高校除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之外,服务社会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功能。我们要不断创新鉴定技术、不断提高鉴定水平和质量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法医学科发展必然需求。司法部对很多高校,包括昆明医科大学等高校在内被指定为全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转岗培训机构,也是各省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基地。我们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牵头指导下,这些高校鉴定老师积极为基层法医提供系统的专业培训和训练。

    吴元明:我也是来自于高校司法鉴定机构,我感触也非常深。我可以这样说我们高校鉴定机构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因为我们高校鉴定机构刚才赵老师提到了教学、科研、鉴定服务于一体的鉴定机构,这是其他社会鉴定机构或者研究所不具备的。在这三个方面,它们三者之间是相互相长、相互促进的作用,对于推动整体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同时又兼陕西司法鉴定协会的副会长,主抓司法鉴定的行业建设。我想高校在鉴定人的教育培训,他的继续教育,以及在新技术研发和推动方面要起一些积极的带头作用。另外在一些疑难案例,尤其在环境损害和医疗损害的鉴定里面非常复杂、非常疑难,这个时候就需要高校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我个人对高校鉴定机构的理解。

    郑振玉:您提这个问题非常好,是一个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一个问题。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鉴定机构刚才介绍了来源有很多,有的是高校,有的是企业,有的是科研院所,还有一些其他的部门都有登记。那么高校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主要来源,我们认为它一方面在历史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将来这个地位也会越来越巩固。但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评价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工作的指标是什么呢?我们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中立和客观,就要他跟这个案情是没有关系的,无论是侦查机关在侦破案件过程当中需要做一些鉴定,在刑事过程当中是对抗的一方,高校鉴定机构是属于一个中立地位,没有倾向性,身份很超脱,他能很客观面对这个事实,而不会受到一些案件、案情本身的影响。所以这是我们看重的一点。

    第二,鉴定人本身的一个使命。他是要帮助办案机关解决诉讼涉及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能力的大小是我们关心的。一些很小的机构发展的不太好,可能它在这方面弱一些,像高校的仪器设备、大学的老师教授、科研的力量都比较集中,国家对他们有投入,也非常公正、客观,非常有能力。所以如果在整个鉴定行业当中我们登记的4000多个鉴定机构分成几类,高校这一类应该是我们有偏爱的这部分,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发展得更好,发挥带头的作用。我们将来也会出台一些有利的政策去支持和鼓励他们做得更大一些。但是这里面有很多工作要做,因为我们跟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关系,他们也有自己的主管部门,像教育主管部门我们要去协调,将来司法部要做一些重点实验室,我们可能会更多依赖他们。

    责任编辑: 杨翠婷     

    来源:司法部          

    视频: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