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教育厅起草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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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3月4日
附件: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wps【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