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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师齐动员 上门宣讲民法典——省律师行业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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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16:06 来源:陕西省律师协会 浏览数:

  6月2日,陕西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0年第四次党委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及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艾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特殊节点召开的一次例行会议,是一次特殊的“两会”,意义非常重大,成果十分丰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阐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讲话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在国家法治化进程中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突出了律师事务所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并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今后的工作寄予厚望。

  会议研究审议了《陕西律师齐动员 上门宣讲民法典》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全省律师行业要提高认识,全员参与,迅速组建律师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组织编印民法典宣传读本;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发挥顾问律师作用,将民法典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贯穿、融入法律服务的全过程;面对不同宣讲对象,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宣讲体系,营造良好宣讲氛围。

  会议要求,全省律师行业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律师职责使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推动实施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会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在陕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协副会长方燕结合参会所见所思所感传达了“两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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