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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思维导图看懂民法典,它能保障你我的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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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12:06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数:

据新华社报道,民法典草案已正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被视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总规矩”的新中国首部法典,离正式公布只差临门一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民法典草案说明时谈到,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几代人的夙愿。据人大网报道,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种种原因将之搁置。

2014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重新开启了民法典的制定。2017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2018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1912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现场,“完整版”的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中国首部民法典包含哪些内容

中国首部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

在各分编中,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人格权独立成编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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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总则——分则”的篇章结构,与中国所属的大陆法系中的德意志法系背景有关。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德意志法系国家的民法典普遍采取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将民法典中普遍适用的共性、一般性、基础性规则规定于总则编。在此基础上,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要与民法总则进行协调。

因此,民法总则在整部民法典中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基础。而为民法总则奠定基础的,是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仅一字之差,却反映了不同的立法理念和时代背景。

从通则到总则,民法典纲领发生了哪些变化

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发展。其中,民事活动应遵循绿色原则、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增条款,体现了民法总则融入中国特色,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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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安排上,民法总则的变化对社会问题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如被称为“好人法”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八条,通过维护救助人权益,打消了人们不敢做好事的困扰。第九十六条设立的的“特别法人”,在制度层面赋予组织法人合法地位,有利于民事活动的开展及责任的归属。

民法总则带来的变化,还体现在对民事案件的判罚上。自201710月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民法总则为法律依据的民事案件判决书多达52.3万份。其中,案由涉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的判决书有38.9万份,占到判决书总数的74.4%。在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超过七成的案件都与合同纠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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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事合同纠纷的具体判罚来看,民法总则在正式实施后,对现行民事单行法的判罚依据进行了有效的扩充。例如,当合同受新冠肺炎等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时,在判罚过程中会酌情调整民事责任的承担情况。

此外,民法总则的变化还体现在为未来立法预留了解释空间。如第一百二十条指出的,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种措辞既充分考虑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等对现实的影响,又为新技术发展可能产生的新问题留足了空间。在民事案件判罚的应用上,这种“留白”的方式也为判罚尺度预留了空间。通过裁判文书可以发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判罚过程中,会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严格的侵权定性,以此来衡量判罚标准。

分编草案热议不断,离婚冷静期最受关注

据新华网报道,民法典在编纂中通过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人大网公布的民法典征求意见情况来看,各分编草案中讨论人数和提出意见最多的是婚姻家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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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包括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放宽收养限制,增加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等。其中,为减少轻率、冲动离婚而引入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在近期曾两次上榜微博热搜,阅读量和讨论度均超过民法典相关的其他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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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在两会前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这项制度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她认为,多数人在决定婚姻大事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闪婚闪离的人可能不足5%。在微博热搜的讨论中,许多网友认为设立离婚冷静期看似是为离婚提供缓和期,实际上是延长离婚的痛苦期,消磨离婚的勇气。而对于家暴等非正常离婚的情况,离婚冷静期意味着增加侵害的可能性。为了发挥离婚冷静期的积极作用,建议细化规范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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