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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十项重点工作亮点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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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项重点工作亮点(地市篇)之二

宝鸡:不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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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6 16:01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厅办公室 浏览数:

2020年以来,宝鸡市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的刚性要求,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公开发布等规定程序,做到了结构完整、文字严密、调整关系明确,内容合法有效。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高度重视。宝鸡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在《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制度》等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履行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并经合法性审查。《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单》中专门设置法制部门意见栏,市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签字,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与此同时,各县区政府也严格落实中省市各项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步入正轨。今年,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联络员,提高了立法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审核质量。按照《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等监督管理进行了制度化规定,全面施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内容、审核范围、审核机构,规范了审核程序和审核方式,实现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2020年,出台《宝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0件,完成市政府、市级部门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核43件。对《周原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宝鸡市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9件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野生动物保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全市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95件。

强化工作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宝鸡市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但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细化,而且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二是解决了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真空地带和老大难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为宝鸡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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