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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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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7 15: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朱春光,男,1969年2月出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陕西省延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

  作为一名有着24年党龄的老党员,朱春光同志始终将学习提高作为自己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思想先进的基础。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自己,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的各项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监狱长,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安全事务,严峻的监管安全形势,他总是能提出新思想、拿出新举措,从违禁品违规品的清查、监门管理以及罪犯互监管理入手,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净化改造环境,确保了监管秩序的持续稳定。重大节假期间,他经常主动放弃休息,坚守在监管指挥第一线,为监狱连续十年实现无罪犯脱逃做出了重大贡献。朱春光同志模范遵守厅局和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时时处处严于律己、忠于职守、格守“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的人生格言。注重管好“朋友圈”、“生活圈”和“交往圈”,从未有利用职权为罪犯说情或为自己谋取私利的现象,用一点一滴、身体力行的工作表现,兑现着对广大警察职工铿锵的誓言,永葆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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