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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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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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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7 13: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李辉,女,1976年2月8日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女戒毒所二大队,五大队任科员,管理科任副主任科员,现任省女戒毒所二大队教导员,支部副书记。

一、坚定信念,注重学习,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党员先进作用。该同志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头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工作上始终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作为大队教导员,能够踏踏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中,该同志按照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开展扎实细致思想研判和联检联查工作,狠抓了戒毒学员的作风纪律整顿,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

三、遵纪守规,自省自警,在自律上守好一名共产党员的底线。该同志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如一严守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日常管教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克己慎行,防微杜渐;生活中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立,清清白白做人,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守好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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