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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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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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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7 11: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惠扬,男,36岁,中共党员,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主任科员。2017年3月底惠扬被省司法厅党组选派驻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阳河村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在一年多的驻村扶贫工作中,该同志始终牢记扶贫工作的使命和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舍小家为大家,克服了家庭、生活等诸多困难,辛勤奔波在扶贫的第一线,尽心尽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与担当,用身己力行彰显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多次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

  惠扬同志驻村扶贫工作以来,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走村入户,掌握村情民意,对贫困群众居住状况进行摸底,为17户贫困群众申请了危房改造,解决了住房困难。加班加点扎实学习扶贫政策、整理扶贫资料、填表造册,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靶向用力,不断提高自己为贫困群众服务的能力。在充分尊重村上合作社社员意愿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发展茶叶、菊花种植业、乌鸡、土猪养殖为主的产业脱贫致富的路子。经过多方奔走争取了阳河村茶山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产业奖补资金60万元,落实资金30万元,完成了阳河四组广场新建项目,落实资金3万元,修缮连心桥1座,落实资金10万元,修建村委会公厕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和建成,实实在在的为当地群众提供了生活便利、明显的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水平。

  无论刮风下雨,惠扬同志坚持挨家挨户走访调研,并多次组织召开贫困户代表座谈会,分析致贫原因,寻找脱贫措施,修改、制定脱贫计划。为了能将重新整合的村合作社实行全村农产品统一收购,包装,通过电商平台统一销售,惠扬同志经常自己驾私家车一两天往返于西安、镇坪之间考察包装设计公司、联系知名电商平台推销,期间遇到山体滑坡个人车辆4次被损。通过不懈努力,不但带动了贫困户就业增加收入,还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价格低廉的问题,在提升整村发展潜力的同时,从根本上就地实现了增收。

  为了实现法律服务优势资源与山区扶贫需求和司法厅驻村帮扶的有效对接,更进一步提高联村帮扶的水平和实效。惠扬同志积极联系省律师协会,在阳河村开展了省直律师事务所在阳河村“两认两帮”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认一门亲”,组织18名律师与省司法厅帮扶包联的24户贫困户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与厅机关帮扶干部一道为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难题、帮助发展产业、帮助就业创业出策出力,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通过“认一块地”,组织13个律师事务所出资25600元参与阳河村“乡村守望”项目,通过村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贫困户名下“认购”一块地,激励贫困户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增加收入;帮助村上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系统,组织省律师协会出资为镇坪县8个便民服务中心装配了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为每个终端后台确定了1名专职律师,让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推动全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18名律师与阳河村14名在读大学生和4名单亲留守儿童建立结对资助帮扶关系,确保贫困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做好服务,才是对群众信任的最好报答。”惠扬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脚上沾满泥土,心中系着贫困户,做贫困群众的贴心人,惠扬同志认真履行省司法厅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职责,带领阳河村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倾心尽力做好排忧解难、服务群众工作,在件件实事中践行着帮扶职责与担当、播撒爱心与激情,真正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革命的“螺丝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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