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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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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7 17: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野明东,男,1970年11月生于陕西省延安市,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至今任陕西省渭南监狱三监区党支部书记,一级警督。从警25年以来,始终牢记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和本职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监狱党委交办的各项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任务,以突出的业绩和辛勤的奉献,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时代风采,是新时代监狱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优秀代表,是延安精神哺育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的好警察、好党员。

一、提升自我素质,引领支部党员紧跟步伐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野明东深知,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四个“着力”,努力形成“六有”政治局面,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利时机,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教育和党课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自觉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抓好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战斗力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野明东深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于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之间的思想交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大意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有明确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担任支部书记8年来,为了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每次会议他都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会议记录,搞好整改措施。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清洗党员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的灰尘,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加强了党的团结统一,促进了党的集体健康。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改变干部工作作风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野明东深知,为了全面改变支部内干部的工作作风,必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监狱和解毒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在监区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日常工作、生活中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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