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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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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磨建伟:以法维权,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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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6 16:11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磨建伟,男,汉族,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延安市宝塔区148法律服务所主任。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宝塔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共青团延安市委“青少年维权先锋”和“延安市第十六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甘做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在开展法律服务中,磨建伟重点、优先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年接受法律咨询1000多人,代理案件100多件。2018年在办理宝塔区张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案件中,为实现张某伤残获得城镇赔偿标准,他多次前往张某所在单位和小区,寻求合法有力证据,最终使得张某得到应有的赔偿,赢得了张某所在社区和家人的高度赞扬。2019年4月,延安市某家属楼发电机发电致使当事人王某一氧化碳中毒,事情发生后,王某家人采取一些过激手段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赔偿,他受理此案后,多次与伤者家人沟通,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利,依法提出了赔偿方案,使王某得到5000元的经济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司法公正。

普法宣传做模范

  磨建伟不仅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也是法律法规的宣传者。自2016年以来,为延长石油管道公司讲授交通和安全法律知识讲座8场(次),参加人员达600余人;为青化砭政府等单位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延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多次宣讲《道路交通法》;为延安大学教育科学院大一新生讲授网贷知识安全。为全面提升所法律工作者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业务培训工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共办理诉讼代理18件,代书服务12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协助区人民调解协会调解纠纷15件,受到社会好评。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来,磨建伟始终坚持诚信服务原则,以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操守严格约束自己,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无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延安的基层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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