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事迹展播
 -
 
正文

最美司法行政人|周建玲:把青春献给党的群众工作事业 做好“人民调解员”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11-05 19:11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周建玲,女,汉族,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4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她先后被评为莲湖区社区工作先进个人、莲湖区劳动模范、莲湖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莲湖区“三八红旗手”、西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



当好“群众中间人” 基层调解“以心换心”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如何当好“中间人”?周建玲有她的绝招:热情友善—认真倾听—分析算账—换位调解—耐心沟通,这二十字工作法,让很多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握手言和而去,很多棘手的问题矛盾迎刃而解。

  2014年夏天,劳动一坊社区受理了一起在校学生跳楼案件,事件发生后,学生家长要求赔偿100万元,并多次用花圈围堵学校大门,同时扬言要泼汽油自焚。因涉案学生父母户口均属劳动一坊社区,周建玲在参加了区上组织的案件碰头会后,代表劳动一坊社区出面调解,经过为期两个月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学生亲属和校方就帮扶方案达成一致。一年后,涉案学生母亲通过免费试管婴儿手术,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其一家人恢复了正常生活。

利用“融媒体”破局 让矛盾调解更专业

  近年来,党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断提高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她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利用现代化“融媒体”手段破局,快速有效地解决倾向性、重大疑难纠纷,形成人民调解工作的集聚效应、品牌效应、示范效应,有效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7年2月,陕西省司法厅和陕西省电视台合作,共同推出了人民调解栏目——《帮忙有一套》,她担任节目组调解员。在参与媒体调解的两年半时间里,她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案件涉及家庭、邻里、医患、劳务、扶贫等纠纷,帮助求助群众卸下了包袱,回归了正常生活。2018年5月,她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员”。

当好矛盾排查“带头人”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9年7月1日,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首个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周建玲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就近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化解矛盾纠纷等公共法律服务,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快速有效地解决倾向性、重大疑难纠纷,化解日常纠纷。

  她带领劳动一坊社区党委组建了“萤火虫”志愿者服务队,通过进万家排查收集纠纷线索,在访民意中切实调解矛盾纠纷。有一天深夜,“萤火虫”队员发现一起因“非法集资”而引发的打架斗殴,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反复调解,终于使一场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为了更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她带领社区党委依托社区法律顾问、调委会等,创办了“小小心理站 解开居民千千结”党建项目,发挥离退休党员在反映社情民意和参与居民矛盾纠纷调解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社区实现零上访。

  寒暑往来,她已经在人民调解的工作岗位上奋战了十八年。她牢记使命、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坚持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以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与群众真心换真心,努力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