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辉,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科员。他坚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兢兢业业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2011年被团省委评为“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2018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标兵。
坚定理想,当好社会主义建设的“志愿兵”
2009年,郭辉即将大学毕业,在“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下,追随自己的梦想,听从内心的召唤,他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成为了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两年的志愿者生涯里,虽然不被同龄人所理解,他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丰富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年轻是资本,也是责任,干事情要有干事情的样子,要对得起‘志愿者’这个称号。
坚持学习,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学生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普法先学法。从到司法局的那一天开始,郭辉就始终把学习、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贯穿始终。从接触宣传工作到进入角色,他深刻体会到身为一名普法工作者,法律知识是必备的武器,工作之余更加注重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在自学的基础上,挤出时间和同事探讨有关法律业务知识,在工作中增强自己的普法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立足本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是兵,你就得听令”。郭辉作为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兵”,认真履行着他的职责。“法律六进”是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通过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为突出普法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青少年、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贫困户等群体,联合教育、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普法宣传的效果;组织普法文艺宣传队,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普法文艺演出,以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紧扣节点抓宣传,充分利用“3·15”、“4·15”、“6·26”、“12·4”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组建“印台法宣群”微信群,为基层司法所和各部门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
身体力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大头兵”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通过同事们和郭辉的不断努力,辖区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在设点宣传中,从联系单位、搬桌椅、挂横幅、摆展板到现场解答,总有他的身影;入户宣传时,他耐心解答群众的疑惑和问题,遇到现场不能解答的问题也要记下来,请教专业人士后回复当事人;举办讲座时,从联系会场、通知参会人员到发放文件他都全程参与。建设法治阵地活动中,他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在实现法治文化广场、村(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全覆盖的基础上,建成“普法责任田”、宪法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禁毒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一批法治阵地。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郭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奋耕耘、默默奉献。他说“希望过些年,可以肯定的说:我是一个兵,一个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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