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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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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李明:用奋斗的青春践行法律服务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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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8 19:11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李明,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榆林市公证处法律服务部部长。2015年被陕西省公证协会评为“优秀公证员”,2017年被榆林市委政法委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



不忘初心 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2014年6月的一天,坐在服务窗口的李明突然听到一个急促的声音:“同志你好,我们想办公证,需要最快的时间”。经过交谈了解,定边县民族小学20多名未成年人的腰鼓节目获得国外一个艺术节的邀请,办理出国签证需要提供其父母的委托监护公证书,这20多个孩子的父母要从距离榆林300公里的定边来办理公证,路途远不说,无形中还要增加家长的负担。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他请示领导获批准后,和助理驱车赶往定边县,立即为委托监护公证的家长撰写委托书、填写公证申请表、制作谈话笔录。随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单位,加班加点制作公证书。经过一晚上的紧张工作,第二天一大早,将公证书交到了该校工作人员的手上。民族小学老师激动的说:“这没日没夜的,一心为我们着想,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公证人啊!”

恪尽职守 真心服务塑形象

  李明始终认为多一些真诚,多一些理解,多一些细心,才能真正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2018年12月,在榆林市政务大厅公证窗口,一名当事人满脸怨气地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要本人来?不来行不行?”经了解,该当事人的丈夫不久前因车祸损伤了脊椎,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因为贷款好不容易批下来,所以想尽快办理。他详细讲述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证的流程,并决定由公证员去其丈夫所在医院上门办理业务。事后当事人赞许的说:“你们特事特办,为我们着想,真是贴心人呀。”

牢记使命 做公证事业追梦人

  公证工作的实践使李明认识到,必须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才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咨询和服务。他利用业余时间悉心研究办理遗嘱、继承等公证事项的问题,并尝试提供法律服务,撰写了《遗嘱公证细则修改之我见》《改革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公证执业环境》等文章。并耐心细致地向新同事传授工作经验和方法,讲解业务流程和操作技巧,成为大家公认的工作“领头羊”。

  李明用15年的无怨无悔,15年的朴实纯粹,书写了付出与奉献的坚实人生,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基层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尽职守的初心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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