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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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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彭丽:情系法律援助 关爱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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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7 20:11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彭丽,女,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3年5月任汉中市汉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凭着对法律的敬畏、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执着和追求,真心真情帮助困难群众,取得了良好成绩。2018年2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倾情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管理教育难度大的现象,她大力推进在派出所、公诉科、刑事审判庭设立旨在“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延展到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阶段。近三年来,她先后为9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她自己也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她充分利用法律进校园、法治讲座、法律讲堂等载体,扩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法律援助中心成了妇儿之家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家庭暴力、儿童受遗弃、妇女权益遭侵犯”等问题,她与区妇联一道,争取省妇联项目支持,在援助中心建立了“汉台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积极为妇女同志排忧解难。对涉及到的赡养、住房、婚姻、家庭、经济、遗嘱等常见问题,总是尽力为她们进行法律帮助,并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受到了区妇联的广泛好评。

农民工的知心朋友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权益不能及时维护的现象,她在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当场指派,缩短办理时限,提供便利条件。对群体性的讨薪农民工,她耐心热情的解答,注意疏导不良情绪,积极寻求解决渠道,让他们少跑路,指导农民工依法有效维权。近三年,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咨询案件3103件,涉及3000人次,累计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保险待遇等维权案件65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甘当义务法律宣传员

  她深入街头巷尾,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活动。全区脱贫攻坚期间,她冒着酷暑,在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援助案件,将法律服务送到贫困人口身边。她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普及宣传群众常用的法律法规,参与调处区上的矛盾纠纷案件,使人民群众直观的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困难群众倾诉的港湾

  扎实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在“法律援助接待大厅”设立咨询区、等待区、受理审查区、调解区、心理疏导区等七大功能区,并在大厅内张贴了醒目的公示栏,将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处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投诉电话等政务内容一一公示,方便了办事群众。近三年来,通过电话回访和随机抽查,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达到96%以上。连续三年无投诉、无媒体曝光案件,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守卫着困难群众的权益,用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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