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召开2024年第13次组务会。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学习李希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纪检监察建议实施办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定》。
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派驻监督工作实际,一体学习、一体思考、一体落实。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基层减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监督检查考核,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赋能增效。要在加强支部党建上下功夫。切实发挥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年初提出的“三个年”“五个突破”“四个表率”“五个标杆”目标高质高效实现。要高质量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在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近期梳理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销号,统筹做好“三化”建设、政治监督、干部培训、谈心谈话、督导调研等工作,以勇立潮头的干劲形成狠抓落实的好局面,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组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安排,会前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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