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部署要求,制定《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坚持政治引领、守正创新,突出精简准全、务实管用,细化明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建设、台账文书、考核评价等方面内容,力求解决“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得如何”等问题,努力以“三化”建设成效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受理处置问题线索42件、立案3件、处分7人。
一是细化职能职责,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一方面,明确工作内容。依照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将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能细化为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做好政治巡察工作、加强对监督对象依法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规受理处置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检举控告、审查调查监督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14项具体职责,确保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另一方面,划清职权范围。绘出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一览表,明确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室副主任、信访举报岗位、监督检查岗位、审查调查岗位、案件审理岗位、案件监督管理岗位、廉政档案管理岗位、宣传教育岗位等17个组内岗位职责,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二是完善流程制度,指导“怎么干、干规范”。一方面,坚持全流程指导工作。围绕监督执纪、监察执法全过程,绘出组务会、组长办公会、专题会议、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质量评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等14幅工作流程图,实现新手快速入门、对照标准、规范办事。比如,监督执纪要求有立项、有方案、有沟通、有实施、有研判、有通报、有报告、有跟踪、有督导、有归档;专项监督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压实责任—监督整改—深化治理”闭环机制。另一方面,坚持全方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综合管理类、信访举报和线索管理类、监督执纪类、审查调查类、协作配合类、监督指导类、宣传教育类、自身建设类等8大类60项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比如,印发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实施意见》,明确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举措等6个方面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确保政治监督方向不走偏、焦点不散。
三是健全评价机制,督促“扎实干、干出彩”。一方面,台账引导推动。列明主体责任、闭环监督、会议监督、谈心谈话、调查研究、提请支持、提示督办、廉政把关、沟通会商等16种台账清单,引导紧扣职责定位、忠诚担当作为。比如,对司法厅直属系统内设纪检机构“三转”不到位问题调查研究后,向厅党组提交专题报告,推动实现95%以上内设纪检机构剥离审计职能。另一方面,考核激励督促。制定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查评价办法》,从加强政治建设、履行监督首责、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守纪律作风等4个方面21项内容定期自查评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业务考核与综合考核、个人履责考核与全组绩效考核相结合,科学量化计分、强化结果运用,倒逼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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