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业务研讨交流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论学习“三种境界”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主旨要义解读、审查调查谈话外查综合协调工作等内容,组内全体干部结合岗位实际就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要始终感悟学习的重要性,做到重视学习、不断学习。全组同志身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大潮中,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和新挑战,必须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来推进和深化学习,组领导带头学,树立勤学善学的榜样,营造乐学、善学的浓厚氛围,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增强纪检监察组织活力、创新力和自我更新能力,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始终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做到业务精通、监督精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要想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就必须要熟悉驻在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业务流程,掌握理论专业知识,找准廉政风险点、监督着力点、案件切入点,以工作落实检查工作质效。要把提升纪法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放在重要位置,成为驻在单位业务的行家里手,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要始终保持学习的实践性,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要全方位、多领域学习,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紧迫感,最新党纪党规和中省纪委最新文件等急用的先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理论深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要以开放的胸怀博采众长,将优秀经验做法化为己用,勇于在业务新领域开辟新天地、善于在监督执纪时开创新路径、乐于在日常工作中总结新方法,在学用转化融会贯通中彰显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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