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记录、全程留痕、闭环管理,进一步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的要求,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渭南市司法局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率先探索,积极推进,经过反复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制定了《渭南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保障体系。
《办法》共十八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全过程形成记录,并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遵循的原则做了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决策机关负责监督指导相关单位材料归档工作,决策承办单位配合决策机关进行归档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规范了决策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和载体,罗列了决策归档材料范围。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了各相关单位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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