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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开展第5次会前学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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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09:03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浏览数:

3月23日,省司法厅党组开展第5次会前学法活动。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学法活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艾平辅导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主要内容,并紧密结合实际,指出了我省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思路。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我国第一部公证成文法,确定了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基本法,为公证制度建设和公证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准确领会《公证法》的立法原意,不断提升公证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好公证管理、服务工作。要突出政治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对党员公证员的教育管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联络组)、各公证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公证法》普法工作的责任,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明确普法重点,有效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要深化公证改革,推动构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为主体,合作制公证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公证行业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三项政策,全面准确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 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坚持公证为民,指导公证机构为重点事项、重要领域、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全面推行公证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办证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要从严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两结合”的管理机制,开展全方位的公证行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公证警示教育、公证质量检查评估,严格落实公证行业惩戒规范,努力营造依法执业、热情服务的行业风气。

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厅一级、二级巡视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省戒毒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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