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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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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5 19:04 来源:中共咸阳市依法治市办 浏览数:

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行为,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促进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咸阳市普法办印发了《咸阳市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规范普法宣传 推动高质量执法

《工作规范》包括633条,明确了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工作对象、普法内容、基本原则,明确了主动告知式普法、答疑解惑式普法、释法说理式普法、约谈式普法四种实时普法的方式。其中,行政约谈式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在同一年度内两次以上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或者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接受行政处罚态度恶劣等情形。在发现上述情形后,行政执法单位(人员)通过约见或主动登门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约谈,着重围绕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等开展普法教育,推动行政相对人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或整改措施。

履行“全程责任”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针对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9类行政执法行为实时普法活动,《工作规范》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在行政检查中,无论是否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违法隐患,都要结合检查事项当场主动告知其相关法律的具体条文规定、违法行为后果、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敦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或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隐患。在行政处罚听证中,调查人员要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予以充分说明;当事人提出申辩和质证时,要以适当方式予以释法说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实时普法、互动普法,破解了传统方式下普法宣传活动“受众少、成本高、收益低”的困境,将“执法者”打造成为专业的“普法者”,让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完成普法职责,将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助推法治咸阳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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