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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353-X-202408-00004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司法厅 公开日期 2024-08-26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4号建议的答复函

常百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的建议》(第384号)收悉。现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情况

2023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依法下放乡镇(街道)实施。为更好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同年12月省委编办联合省司法厅在安康市汉阴县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工作现场会,全力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地落实。

今年6月,我厅对全省各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建立情况、队伍设置情况、执法事项下放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107个县(市、区)已印发承接落实文件的有56个县(市、区),占比52.3%;全省1317个乡镇(街道)已成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有948个,其中544个乡镇(街道)已承接部分执法事项,平均承接32项。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均按照要求,结合本地乡镇街道实际,配合或会同编制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向本级政府提出赋权建议。将本地乡镇街道原有执法事项与赋权事项合并,统筹行政执法权。大部分司法行政部门已建立赋权部门与被赋权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衔接机制,明确边界,强化配合协同。赋权事项已经本级政府同意的,指导有关部门与被赋权乡镇街道签订执法事项赋权确认书,明确事项、依据、责任等,确保工作不断档、事情有人管。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已全部纳入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技能、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

二、推动提升我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权下放的沟通衔接。统筹组织好镇(街)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按照“一镇(街)一清单”的总体要求,将省市明确的77项下放事项逐镇(街)对接相关部门进行梳理明确,形成共识,充分考虑不同乡镇(街道)的承接能力、实际需求等因素,确保下放事项基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避免部门和乡镇(街)对于下放事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下放清单目录迟迟难以确定的现象发生对于基层迫切需要的执法事项做好汇报衔接,确保赋权工作顺利衔接、有序推进、下放充分。

(二)持续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厅研究起草了《陕西省2024年度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引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制定学习目录和学习计划,推动综合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储备;涉及执法权下放的县级各部门指定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街道)执法现场开展业务指导和帮扶,确保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案、调查、决定、告知等程序,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确保所有执法人员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法治素养。

(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12345热线、信访部门积极联系,形成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对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进行回溯分析,排查执法领域问题线索,针对不同领域的执法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明确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执法要求,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公民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挖掘和推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4813

  

(联系人:杨舜智      话:0298729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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